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1-04 15:39:12 點閱:50
1.依中華民國113年10月21日彰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1130406363號函辦理。
2.有關強化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一案,本校依據志願服務法第4條第3項規定,訂定本校所屬志工隊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。
3.申訴方式:現場申訴、電話申訴、電子郵件申訴。 4.申訴電話:04-8830347#75 申訴電子信箱:banybanybanybany@gmail.com